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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分立合并的条件
释义
    一、公司分立的条件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二、公司合并的条件
    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
    2、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合并的结果是多个公司合成一个公司,原有的公司主体资格既可能是全部地消失,从而生成一个全新的主体,也可能是其中一个主体资格保留,其余主体均丧失独立的法人人格。它是一种独特的合同行为。并且有比普通的合同订立要求更严的授权,即需经公司的股东会以特殊表决程序作出表决。
    一、注册公司必须减少注册资本吗?
    注册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经过下列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保护程序。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验资;
    6、变更登记。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二、公司合并后之前的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合并后之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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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6: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