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高新科技公司优惠政策有以下两点具体如下: 1、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需的各项费用。 上述企业投入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应逐年增长,年增幅10%以上的,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第十六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