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及手续 |
释义 | 确定好公司的的名称、住址等事项后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名称核准登记;核名通过后,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领取营业执照。办理“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到工商大厅办理;提供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必要时提供前置许可证明),填写《个体户开业申请表》,签字,缴费;领取营业执照。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到银行开户、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请开业登记表。办完以上手续后,标志着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准备择日开业,我国所有企业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特别是个体户,有了营业执照才可以更加合法的从事某种的经营活动,如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就无法开业经营项目,因此办理营业执照是企业营业最重要的一步,同时按照工商部门规定的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办理,可以更加快捷,因此作为经营者首先要了解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 营业执照 1、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2、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3、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二、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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