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领取税务机关审核登记后发放的税务登记证; 2、确定明确的税务登记人员,按照当地的税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登记发票; 3、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且按时提供交税前登记的有关资料。 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后,到税务局办理税费种认定,国税增值税,地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如果是核定发票领购金额的话,销售额低于三万是免征增值税的同样地税城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免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