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不签收法院传票,并不影响传票的生效(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其次,拒不签收传票的后果是与传票的内容相关的,而无论是什么传票,都关乎着你要应诉的案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被动应对,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最后,从传票的内容来看,传票的内容一般包括:法院名称、传票编号、被传人事由、住址、应到时间、应到处所、注意事项、签发人、送达人、时间、法院公章。这些内容等于在告诉我们,我们被牵扯到了什么案件,案件在哪个法院(法庭),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什么等等,进而才能做好准备,迎接面临的事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