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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拒收法院邮寄文书视为送达吗
释义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对于法院邮寄送达的情形,被送达人拒收并不否定送达的事实。视为已送达。
    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
    综上所述,当法院邮寄送达对方拒收的时候,不必着急,因为法院会视为送达,依旧会实行诉讼文书的效力,而拒收只会让对方失去应诉的权利,让法律向我方倾倒,对于拒收法律诉讼文书企图逃避责任的人,法律只会强制判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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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4: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