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对重大疾病有那些补助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社会医保的基本医疗保障 在医保定点医院、医保A级医疗机构、以及中医或专科医院对应的科室就医,包括门诊和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不超过报销上限,符合医保目录的部分,可以按当地医保报销政策规定的比例报销。具体标准全国不统一,在哪儿说哪儿的话。即使是在同一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规定也是不同的。 2、社会医保的大病统筹 门诊或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超出报销上限了,就可以进入医保大病统筹的考虑视野。如果不幸身患重大疾病,如多种癌症,心、脑、肝、肾、肺、慢性病晚期、严重的精神疾病等重疾,符合各地医保政策规定的大病统筹报销目录的,可以在不超过大病统筹报销上限(一般为几十万)范围内予以报销。报销比例,及报销上限的具体标准全国不统一,还会分为几档。在哪儿说哪儿的话,比较复杂。即使是同一地区,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一般80%-90%起)和居民医保比例(一般50%-60%起)也不同。 3、补充医疗保险 俗称二次报销,超出基本医疗报销费用和大病统筹费用报销费用之外的自付费用,可以进入补充医疗报销范围,前提是你参加了这种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同,严格意义上讲,补充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和员工协商,选择不同档位,不同缴费标准,不同报销待遇,自主参保,各地政策不同。可以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有的地区也可以参加工会(如北京工会),集体参保,(凭北京工会互助卡)享受补充医保待遇。各地还可以有其他方式。参保形式,缴费标准,报销比例,及报销上限的具体规定全国也是有差别的。 4、大病医疗地方政府救助或补贴 由于没有全国层面统一的大病救助或补贴政策及标准,所以完全属于地方政策,地方上各地有各地的《社会救助办法》,各地不统一,并且有阶段性变化。一般是面向低保群体、特困供养群体、纳入地方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和未成年人、重残人士、重大疾病患者。一旦产生家庭无力支付的高额医疗费用,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的重大疾病患者,由当地县级政府确认为特困人员的,可以享受政府救助。救助标准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府医疗救助资金状况决定。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标准。 5、商业医疗保险重大疾病险 如果没有参保基本社会医疗保险,政府和社会救助并不是普惠性的,引起关注的幸运者有可能享受得到,受益的个体具有不确定性。从个人角度出发,有经济条件的话,建议在基本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上个商业医疗保险的重大疾病险,是一个比较现实有效的自保自救之策。 6、大病医疗社会救助 没有社会医疗保险、大病统筹以及补充医疗保险,也没有商业医疗保险,遇到重大疾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万般无奈之下,也可以主动寻求社会救助,比如水滴筹等众筹平台。比被动等待现实、客观。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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