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转让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获得的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 通俗点讲,跟日常经营活动没有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都是营业外收入,转让专利技术所有权,销售固定资产等都属于营业外收入,而让渡专利技术使用权,等营业活动,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转让技术所有权的费用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 根据营业外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定义即可判定: 1、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2、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