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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二次报销的注意事项
释义
    大病二次报销方法与流程概述: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件、补偿结算单、费用清单、医疗发票、慢病证明等。申请流程包括书面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初审、审核和批准等环节,最终由民政部门发放救助证。
    法律分析
    申请大病二次报销方法与流程如下: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大病二次报销流程: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结语
    申请大病二次报销需提供相关材料并按流程进行审批。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委员会调查核实并提交民主评议意见。符合条件者在公示期后由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发放救助证。不符合条件者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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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