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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第二次结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释义
    办理第二次结婚登记的手续如下:
    一、男女双方应当携带以下证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调解书或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死亡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需要到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需要提供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的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
    民政部2021年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二、双方自愿结婚;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三、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换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合影,注意,离过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结婚双方的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地方,可以选择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办理结婚证的流程大致为:首先,结婚双方需满足以下条件:男方满22周岁,女方满20周岁;男女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双方无直系亲属关系或者血缘关系。其次,需要准备结婚所需要的证件,也就是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照片。然后,就是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填写申请书。最后,只要符合国家法律,一般情况下会当场发放结婚证。
    离婚后再结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下列手续: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再婚的还需要持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该内容由 刘家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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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6: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