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跟第一次一样相同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根据双方之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变更。因为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没有判决离婚,所以才会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起诉状中的首部是无效修改的。诉讼请求部分是否修改在于原告自己是否放弃相关的权利,原告有自己的选择权,事实与理由部分是需要修改的,毕竟双方夫妻之间又经过至少六个月时间,并经过法院的判决,需要就这期间的夫妻感情进行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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