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法律依据】: 《湖北高考加分政策》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 1)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1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下辖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亚的退役士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