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逮捕通知书下来后流程
释义
    逮捕通知书下来后的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立即逮捕;
    2、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3、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4、发现对方有犯罪行为的应当立案侦查;
    5、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逮捕的条件如下: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查证属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逮捕的上述三个条件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综上所述,批准逮捕以后的流程是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及法院审判等。逮捕证下来,是检察院已经批捕了,公安机关还有一定期限的侦查,然后会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决定起诉的,会移送到法院。这个过程短则三四个月,长则半年以上,都是有可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审查批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0: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