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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厂里上班死亡怎么赔偿
释义
    工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遭人身伤害死亡由侵权人赔偿,因病死亡按因病死亡待遇办理,违法犯罪自行负责。
    (一)职工在工厂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且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亡,
    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职工在工厂遭受工亡以外的人身伤害死亡的,由侵权人按照过错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赔偿。
    (三)职工在工厂因病或者遭受没有侵权人的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工厂应当按照所在地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低于规定支付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
    (四)职工违法犯罪死亡的,工厂不承担赔偿救助责任,自行负责。
    一、工伤认定范围有哪些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死亡的认定时间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保障行、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四)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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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7: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