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国家运动员是国家所培养的运动员,根据水平划分为五个等级: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2、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由国家体育总局进行审批,总局可以授予其他单位一定范围内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法律依据】: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令第18号《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第四条 等级称号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第八条 总局审批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 第十二条 总局可以授予其他单位一定范围内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