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收费属于什么行政行为 |
释义 | 行政征收是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强制征收金钱或实物的行为,包括税收、资源费、建设资金、排污费等。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包括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和强制性。行政征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需要遵循法律制度和公开透明的标准。 法律分析 一、行政征收属于什么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缴一定数额金钱或者实物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行为包括: 1、税收征收。它是行政征收中最主要的方面。 2、资源费征收。在我国,城市土地、矿藏、水流、山岭、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开采、使用国有资源时必须依法向国家缴纳资源费。如水资源费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等。 3、建设资金征收。这是为确保国家的重点建设,解决重点建设资金不足问题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征收。如,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等。 4、排污费征收。 5、滞纳金征收。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内容。 二、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注意立法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规范而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 2、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3、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可以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行政行为,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 5、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事实上,行政征收也是国家财政来源的主要方式之一,为避免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行政征收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制度,约束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行政征收标准都是公开透明的。 结语 行政征收是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缴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包括税收征收、资源费征收、建设资金征收、排污费征收、滞纳金征收等。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和强制性。行政征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为确保其合法性,国家制定了相应法律制度,保障行政征收的公开透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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