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主持下基于自愿就如何解决纠纷达成的协议
释义
    和解法律上是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不经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在尽量不伤和气、保障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矛盾各方通过商量,把问题解决、把矛盾化解。和解协议,不论是诉讼和解还是仲裁和解,性质上是民事诉讼的范畴,因此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协议书,只要不违反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和解协议书的内容具体如下:
    1、写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职业,户籍地,住址,联系方式;
    2、写明需要和解的事情的详细经过;
    3、双方达成的调解条件,分条详列(包括条件的内容,执行的方式、时间,调解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时间);
    4、和解各方签字并按手印,见证人签字按手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8 0: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