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1)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2)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3)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