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参保单位使用网上社会保险服务系统前,必须先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注册,需携带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大厅开通社保网上经办业务,由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2、参保单位通过系统验证后,可以进行缴费、增减员等申报业务以及其它查询业务,申报完毕后申报结果根据软件版本的不同可以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传输至网上业务经办库。 3、参保个人通过网络橡州即可进行社会保险缴费、账户、待遇等信息的查询,极大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公共服务和管理梁旅蔽水平,对于满足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要求,促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镇物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