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初次购买税控设备以及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全额抵扣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求写好会计凭证? |
释义 | 初次购买税控设备以及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全额抵扣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求写好会计凭证?初次购买税控设备以及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全额抵扣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求写好会计凭证一、购入金税盘和报税盘时(不作为固定资产时),若是作为固定资产的,应通过“递延收益”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720贷:银行存款/现金720抵减增值税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720贷:管理费用720二、服务费330元的账务处理:支付技术维护费时,借:管理费用330贷:银行存款/现金330抵减增值税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330贷:管理费用330三、根据财税[2012]15号文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简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扣额为价税合计额),相关进项税已经认证抵扣的,应当转出。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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