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拟录取协议原则上可以不接受录取吗 |
释义 | 签订工作拟录取协议不可以随意违约,违约方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因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根据实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签了劳动合同违约了怎么办 由于劳动者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劳动者提供的特殊培训服务合同中有竞业禁止条款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劳动者未解决劳动合同的,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损失责任,向原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缔约过失需承担违约责任吗 缔约过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签订有效的协议,所以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并不代表缔约过失方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三、带薪培训离职要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劳动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违反保密协议相应条款的,企业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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