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小孩的监护人指的是谁 |
释义 |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依旧是父母。 一、监护人的消极资格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如对未成年子女实施性侵行为,虐待被监护人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如不履行人身照护或者财产照护职责,或者自己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又不将监护职责委托他入,均会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有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如转卖、侵吞被监护人的财产等。 二、监护权消失 (一)监护关系消灭的具体原因是: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已经满18周岁,即取得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关系自然消灭。被监护的成年人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同样如此。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不能继续担任监护人,是因监护人的原因而消灭监护关系。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无论是被监护人还是监护人死亡,都会引起监护关系的消灭。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例如,被监护的未成年人被生父母认领或者被他人收养。 (二)监护法律关系消灭,发生的法律后果是: 1、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人身、财产权益均由自己维护,民事行为的实施亦独立为之。 2、在财产上,监护关系的消灭引起财产的清算和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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