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探视权到底是怎么回事 |
释义 | 离婚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是: 1、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需要协助探视; 2、探视孩子的方式和时间可以双方协商决定,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一、老公可以自行探望前妻的孩子吗 丈夫前妻来探视孩子不可以拒绝,夫妻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有探望的权利,如果直接抚养方再婚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对方行使探望权。除非对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的才可以拒绝。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请问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 在离婚的时候抚养权是可以放弃的,但是抚养的义务不能够放弃。在决定是否放弃抚养权的时候,父母双方应当认真考虑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还是随母亲生活为宜。如果说子女已经年满8周岁,那么应当考虑孩子的意愿。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另外一方就相应的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放弃了抚养权的一方还是有权利探视孩子,依法享有探视权,有权利和孩子在一起共同生活一定的时间,另外一方也负有协助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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