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给女方彩礼后,女方全款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婚前财产。但如果只支付首付,离婚时需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法院通常判定房屋归女方,并支付男方相应的折价款。如果男方已经把彩礼钱交给女方家,女方父母将彩礼钱给了女方,女方在结婚前用全部彩礼钱购买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就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女方只使用了一部分彩礼钱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在婚后共同还房贷的情况下,离婚时需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法院一般会裁定该房屋为女方所有,同时女方需要向男方支付对应的房屋折价款,包括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和增值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