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理由不充分,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在这一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充分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 保险人拒绝承保的,应当在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理由的基础上,及时将其书面通知。 2.《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拒绝赔付或者无故迟延赔付。 3.《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保险人对保险事故的原因和程度有疑义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 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情况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被害人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人身损害,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由保险人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