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1、有情势变更的事实。2、情势变更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不可预见并不可避免的。3、情势变更发生的事由须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