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的情况 |
释义 | (一)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混业经营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申报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额和提供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年应税销售额。 无论哪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四)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已作出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服务费税率的相关认定情况认定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开票的税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执行,如果对相关税率的情况认定不一致的,可以违反税务法规的规定来开票的,都是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的。 一、一般纳税人适用什么标准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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