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县纪检委第一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权利那可大了。属于实权正科级干部。党员,不是党员,违纪,犯罪最的都能调查。全面工作肯定主持不了,全面工作是由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主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