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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女方净身出户东西还没都拿走,男方把女方的东西都扔了该咋办?
释义
    您好,离婚的时候净身出户一般指的是指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得任何夫妻共同财产,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那就首先要对财产的性质或者归属进行正确理解。夫妻财产分为个人所有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所有财产属于个人单独所有,这无可非议,因此,净身出户应该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处理。如果您选择净身出户的话,在离婚的时候,除了您的个人财产,其他的财产都不可以带走。
    男方如果把女方的东西都扔了,您可以报警处理。最后,还是建议您在离婚的时候就户口问题与对方协商好,夫妻一场,顾及之前的感情,也没有必要强制去做出违背对方意愿的事情,我相信双方协商下,这个问题一定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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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