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厂不让离职可以找劳动局。辞职不需要公司批准,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提前三天即可。如果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或不办理离职手续,可以找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索劳动报酬。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