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联合国合法席位是哪一年 |
释义 | 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是在1971年10月25日。 联合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旧金山签订的《联合国宪章》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兰西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 联合国总部在美国纽约,在瑞士日内瓦、奥地利维也纳、肯尼亚内罗毕、泰国曼谷、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黎巴嫩贝鲁特、智利圣地亚哥设有办事处。联合国工作语言有6种:中文、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联合国首席行政长官是联合国秘书长,现由安东尼奥·古特雷斯担任。 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的意义: (一)对中国: 1、是中国外交战线上的重大胜利(突破)宣告美国孤立中国的政策破产; 2、标志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 3、使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对国际: 1、大大增强了第三世界国家在联合国的力量; 2、使联合国的作用发生重大变化,由原来帝国主义控制下称霸的工具变成为第三世界伸张正义的舞台。 联合国宗旨 维持世界各地和平; 发展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 帮助各国共同努力,改善贫困人民的生活,战胜饥饿、疾病和扫除文盲,并鼓励尊重彼此的权利和自由; 成为协调各国行动,实现上述目标的中心 六个委员会 第一委员会:裁军及国际安全委员会,负责处理关于限制及解除军备以及国际安全等议题。 第二委员会:经济及金融委员会,负责处理国际经济议题。 第三委员会:社会、人道及文化委员会,负责处理关于社会、人道主义等议题。 第四委员会:特殊政治及非殖民化委员会,负责处理裁军及安全以外的政治问题,以及关于消除殖民主义的问题。 第五委员会:行政及预算委员会,负责处理行政以及预算事务。 第六委员会:法务委员会,负责讨论关于国际法的议题。 法律依据: 《联合国宪章》 第二条 为求实现第一条所述各宗旨起见,本组织及其会员国应遵行下列原则: 一、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 二、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本宪章所担负之义务,以保证全体会员国由加入本组织而发生之权益; 三、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 四、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五、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本宪章规定而采取之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联合国对于任何国家正在采取防止或执行行动时,各会员国对该国不得给予协助; 六、本组织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联合国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 七、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但此项原则不妨碍第七章内执行办法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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