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建筑的监理所负责事物如下: 1、从工程建设前期可源行性研究开始到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百段直至工程保修阶段这一全过程监理; 2、施工组织协调; 3、施工合同管理、度信息管理; 4、施工投资控制、进度问控制、质量控制; 5、施工中组答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五条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