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商标注册是可以选10类的,但是是选十个小类,后面带有六位阿拉伯数字的,但是这十个不受中类的限制,您可以十个都选在一个中类里面,也可以一个中类选一个小项,都可以;您看别的商标选择的的同时可以看一下十个产品分属的中类,基本上都是有重合的,例如有五个是0102里面的,其他的有0104的,0105的等等。 选择具体10个商品不是选标题:《区分表》共分为商品(第一类至第三十四类,共34个类别)和服务(第三十五类至第四十五类,共11个类别)两大部分。区分表收录了各个类别的标题、各类似群号和类似群名称,以便检索。 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填写具体商品和服务项目,不得填写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七条 对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复审申请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第三十八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商标局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更正,并通知当事人。 前款所称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