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普通发票要交增值税。开出的所有增值税发票上的税额累计再减去同期购货发票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累计,就是该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传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