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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法如何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初期的职场权益?
释义
    女职工未婚先孕,单位不能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除非女职工自愿终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同时,单位在执行退休制度时也不得以性别歧视妇女。
    法律分析
    女职工未婚先孕单位能不能辞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得因女职工未婚先孕而降低其工资、辞退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除非女职工自愿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否则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雇女职工。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也不能因性别歧视妇女。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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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