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艺名一般而言是可以用于签合同的,只要能证明当事人真实身份即可。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艺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可以使用艺名签订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