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立案后,不一定会留案底。所谓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有过犯罪行为的记录。?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而一个人是否犯罪,必须经人民法院审判后认定。因此,仅仅是被刑事立案的,不属于有案底,因为立案后,可以撤案,也可以不予起诉。很多情况派出所先是纸质量立案,在立案后,是有可能销案的,但是一旦进行网上立案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因为一旦在网上立案,就必须要结案,不结案的话上级公安机关就会追究的,这样很麻烦。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先纸质立案,根据情况需要才录入网上。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