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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退房的法律规定
释义
    法律规定的退房情形有: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消费者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一、办理退房需要提交的资料具体如下:
    1、退房申请。
    2、商品房退房协议书。
    3、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后退房注销申请表。
    4、商品房退购房源再销售委托书。
    二、退房流程为:
    1、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2、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3、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4、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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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5: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