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走工伤司法程序 |
释义 | 1.工伤认定;2.劳动能力鉴定;3.按鉴定结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结算工伤保险待遇;4.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民事诉讼;5.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工地发生工伤事故,按以下流程处理:将工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相对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二、出了工伤应该怎么样解决 出现工伤的解决流程如下: 1、尽快就医,积极配合治疗。 2、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人社部门申请,如用人单位未按期申请,受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切记,申请时限是一年,超过一年的人社部门将不会再予以受理。工伤认定只要发生了就可以申请认定,无需等待治疗终止,应尽早申请,便于人社部门调查核实,确定是否为工伤。 3、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如果受伤留下残疾,可申请作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工伤理赔。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凭《工伤认定决定书》、《鉴定结论书》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6、赔付争议处理。工伤赔付过程中,如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达不成一致,可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到法院诉讼。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7、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一、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报销手续是怎么样的 劳动者工伤保险报销的材料和流程如下: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劳动者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材料;其他。劳动者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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