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指的是对违反法律要求的行为人施以处罚,使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调整自己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并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做到的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是说要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也要教育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