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是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 制定。由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于2016年7月27日发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 民法典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观: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