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品好并拒绝要约后要约失效了吗 |
释义 | 拒绝要约后要约失效了。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可以作出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权利义务关系。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与合同有何区别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要约又称为提议,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做出订约意思表示的人称为要约人。要约是当事人发出的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合同订立的前提。一个符合法律要求的合格的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必须是一种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应表现出是一种外部行为。根据内容的繁简不同,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 (2)按法定要求明确提出该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且确定。因为要约被对方接受,就可以成立合同,并因此而发生其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一般可规定对方答复的期限,这一等待期限又称为要约期限。要约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一旦要约被对方所接受,要约人就要受要约的约束。 在受要约人经过考虑接受要约后,要约人必须受自己所做出要约的约束。作为一个合格的要约,一旦被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的签订一般是双方自愿的协商结果,而且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轻易违约。合同和要约是不同的,要约必须是一种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应表现出是一种外部行为。根据内容的繁简不同,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且确定。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 二、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如下: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合同做好准备。 三、买卖合同的要约有哪些构成要件 买卖合同的要约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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