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对方可能篡改证据的情况?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对方可能篡改证据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举证和证据保全,以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地审理。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的,有权提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互相推翻或证明。” 2.《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对方提交的证据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该证据予以承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对证据予以鉴定、复制、照相、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实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应当保守秘密。” 因此,在面对对方可能篡改证据的情况时,应当积极采取举证和证据保全措施,如及时提出异议、申请证据保全、要求鉴定等,以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有关保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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