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 2.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