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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该怎样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
释义
    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对照减免税政策和减免税项目,在发放个人工资薪金前,向财务处提交减免税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资料提供
    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本人签名的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申请原件;
    2.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3.与申请减免税项目直接相关的文件、证书、证件复印件,如批准为高层次人才的文件、证书,获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奖金的文件、证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的文件、证书等;
    4.其他相关资料,如本人应取得相应收入的证明、合同、协议等资料,与减免税项目相关的资料。
    (三)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财务处收到个人提交的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及相关资料后,经初步检查并汇总当月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申请,拟订公司当月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并整理完善有关资料,经领导审批、加盖公章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四)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符合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向公司出具未盖公章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经公司法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送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五)信息公开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盖章,个人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手续完成。财务处及时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在OA系统和财务处网站公开。
    (六)报销领款
    申请人在OA系统或财务处网站查看到减免税备案完成的通知后,可持报销所需的相关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领款手续。
    (七)税务申报
    1.在申请人办理完报销领款手续的次月,财务处将在税务局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中,为个人进行该项减免税事项的纳税申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收入累计达到12万元以上(以当年税务通知的金额为准)的个人,应于次年6月30日前办理个人所得税网络纳税申报。
    当年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手续的收入事项,申请人届时应自行按政策规定进行减免税的纳税申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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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