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核安全负什么责任
释义
    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核安全负全面责任。为核设施营运单位提供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的单位,应当负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是为保障核安全,预防与应对核事故,安全利用核能,保护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具备保障核设施安全运行的能力,要符合的条件:
    (一)有满足核安全要求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等制度;
    (二)有规定数量、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备与核设施安全相适应的安全评价、资源配置和财务能力;
    (四)具备必要的核安全技术支撑和持续改进能力;
    (五)具备应急响应能力和核损害赔偿财务保障能力;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核设施建造前,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造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核设施建造申请书;
    (二)初步安全分析报告;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质量保证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核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严格管理、纵深防御、独立监管、全面保障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五条
    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核安全负全面责任。为核设施营运单位提供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的单位,应当负相应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3: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