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登记的婚姻不一定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男女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因构成事实婚姻,所以其婚姻会受到法律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的,双方关系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