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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的无效有哪些情形
释义
    婚姻无效的情形:重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二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一、离婚与婚姻无效可撤销的区别
    1、离婚是对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的无效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的撤销,是对成立时已有瑕疵的婚姻的纠正,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2、离婚的条件是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就可以起诉离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婚姻无效的条件是:(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为什么说同性恋骗婚是无效婚姻?
    同性恋骗婚的一般不属于无效婚姻,存在欺诈行为的属于可撤销婚姻。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三、离婚案件无效财产分割法院怎样处理
    法院对于无效离婚案件的处理方法是:如果当事人之间确有无效婚姻的情形的,判决婚姻无效;如果没有法定情形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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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6: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