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体户最怕查: 1. 不设置账本:达到建账要求的需要建账,达不到建账要求的建立收支凭证本,进销货本。 2. 未及时报税: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应税资料,罚款。 3. 不开对公账户:个体户可以不开对公账户,但是容易被监察系统监察到。 4. 个体户账户处理:对账务处理不重视,随意让非盈利资金入账。 5. 不按规定向工商报税:个体户每年都需向工商管理机关送上年度报告。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