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性质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是一种诺成、有偿、双务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即成立。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加入单位并承担工作,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并提供劳动条件。劳动合同的特点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特定性、劳动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劳动行为的单一性,以及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应包含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条款。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劳动合同的特点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结语 劳动合同作为一种诺成、有偿、双务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特点包括: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从属关系;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劳动合同客体为劳动行为;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并可明确规定福利待遇条款。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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